武术赛事活动参赛指引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贯彻中央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的总体部署,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武术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》(体政字﹝2017﹞107号),为武术赛事活动参赛者提供优质服务,促进武术运动健康发展,制定本参赛指引。
第二条 本指引是参加武术赛事活动(含武术套路、武术散打及综合格斗、自由搏击、泰拳等搏击类新兴项目)必须了解的事项,目的是希望参赛者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失误,发挥训练水平,安全顺利完赛,取得预定成绩。
第二章 报名须知
第三条 阅读竞赛规程。竞赛规程是组委会举办比赛的纲领性文件,主要包括竞赛名称、主办单位、承办单位、协办单位、举办时间、举办地点、竞赛项目、竞赛办法、参赛办法、奖励办法等,以及赛事组织方的特殊要求。竞赛规程一般会在赛事官方网站上提前公布,使参赛者根据规程合理安排训练,积极作好参赛准备。
第四条 按规程要求报名。参赛者必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的报名资格要求,在规定时间内按规程要求进行报名、报项。报名后应及时向赛事组织方确认报名是否成功。
第三章 赛前准备
第五条 阅读补充通知。补充通知是赛事组织方关于报到、收费等事宜的文件,一般于赛前30天左右在赛事官方网站上提前公布。
第六条 按照个人参赛计划,根据竞赛日程安排,制定备战训练计划,做好赛前训练,同时避免运动损伤。
第七条 控制好个人饮食搭配和体重增减幅度,调整好个人的参赛状态。
第八条 按照时间节点,办理完成个人人身保险和赛前15日内的健康体检。
第九条 提前预订好往返车票和住宿酒店,安排好行程。
第十条 提前准备好参赛所必须的文件材料、器材、服装、日常用品和个人证件等,汇总成明细单,并在出发前进行核对。
第四章 比赛期间
第十一条 到达赛区报到后,应按要求提交比赛免责声明书、人身保险证明、体检证明等材料。
第十二条 报到时领取秩序册及大会证件。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,核对参赛项目是否准确,如有问题务必于技术会议上提出并复核。
第十三条 必须遵守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,严格按照大会日程安排和要求,按规定乘车、用餐,按时参加相关会议、参加检录、比赛、颁奖以及新闻发布会等活动。
第十四条 注意调整赛期饮食,以面食和清淡食品为主,赛前做好热身,放平心态,调整至最佳比赛状态,训练及比赛后及时进行放松恢复。
第十五条 如对比赛成绩或结果有异议,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向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,不得扰乱正常比赛秩序。
第十六条 加强安全意识,注意饮食卫生,不单独外出,不参加非大会组织的活动。
第五章 赛后恢复
第十七条 比赛结束一段时间内,还会出现肌肉酸痛、浑身乏力、食欲下降、精神萎靡等现象,这均属于正常的赛后疲劳反应,注意调整饮食和按摩放松,一般1周左右就可恢复到正常状态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十八条 本指引解释权属于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和中国武术协会。